苏州侦探事务所: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2025-01-13发布人:管理员浏览:43次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包括哪些

一、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包括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涵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进行生产、经营和投资所获取的收益;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者受赠而获得的财产,不过要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某一方的财产就除外;其他理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像一方用个人财产进行投资所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已经拿到或者理应拿到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这些财产在离婚的情况下一般都需要进行分割,除非双方有特别的约定。

需要留意的是,婚前的财产、一方因为受到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二、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之分割原则 关于婚后财产分配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若夫妇在离婚之时

不能就共同财产的处置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将进入裁决阶段,并依照财产的现实状况,重点关注对子女、妻子及无过失方的权益进行妥善维护。

此外,对于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过程中所拥有的权益,作为丈夫或妻子均应享有同等保障,这也是重要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夫妻共同财产给孩子算转移吗

夫妻共同财产赠予子女,是否构成财产转移行为? 在判定是否进行了财产转移时,尤其关注的是是否存在刻意隐瞒和独占的行为。

若无此种情况发生,那么此类行为便不会被视为财产转移。

换言之,当某一方在未取得另一方同意的前提下,秘密地将大量财产转让给其子女的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财产转移。

反之,若没有上述情况发生,则无法被认定为财产转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了解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包括哪些,是处理婚姻相关事务的重要基础。然而,这仅仅是婚姻财产问题中的一部分。例如,在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之后,我们还会面临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管理的问题,是共同管理还是一方主导?还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私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又该如何处理?这些都是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密切相关的问题。如果您对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已经有所了解,但对于这些延伸出来的问题感到疑惑,或者还想深入探讨其他相关法律事宜,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将竭诚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