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实质性的证据人可以放回来吗
仅根据“没有实质性证据”这一情况,是否放人需分情况看。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如果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不符合逮捕条件,公安机关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嫌疑人会被放出来。但如果案件处于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检察院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法院作出无罪判决,嫌疑人才能被认定为无罪释放。 具体能否放人,要综合案件所处阶段、证据情况及法律规定等来判断。而且,“没有实质性证据”的认定也较为复杂,需经法定程序审查核实。建议你提供更详细的案件背景,以便更准确分析。
二、没有实质性证据是不是等于没有证据权
不是的。证据权是指当事人在诉讼等法律程序中依法享有提供证据、进行质证等一系列权利,这与是否有实质性证据是不同概念。 没有实质性证据并不意味着没有证据权。当事人有权利收集、提供证据,即使最终所提供的证据可能在证明力上不强或不被认定为实质性证据,但他们依然依法享有启动证据收集、提交等行为的权利。例如在民事诉讼中,原告有权利向法院提交其认为与案件有关的各类证据,即便这些证据可能难以直接有力地证明其主张,但原告的证据权依然存在。所以,没有实质性证据和没有证据权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不能简单等同。
三、没有实质性的证据可以立案吗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将其作为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一般情况下,没有实质性证据也可能立案。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只要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就应当立案。报案时只需提供基本线索,如时间、地点、大致经过等,侦查机关会进一步调查收集证据。 但对于民事案件,通常需有一定证据证明存在民事纠纷等基本事实,法院才会受理立案。总之,不同性质案件立案对证据要求不同,刑事案件立案相对注重存在犯罪事实本身,民事案件则更强调证据基础。
当探讨没有实质性的证据人是否可以放回来时,答案并非绝对简单。一方面,仅有少量证据或证据关联性存疑,司法机关可能基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超期羁押